近日,關于蔣勁夫家暴其日本前女友中浦悠花的事情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隨著事件的發酵,不少有關該事件的真相和細節不斷被曝光,讓不少網友表示靜靜吃瓜,坐等官方處理結果。雖然對事件本身網友們并未做過多評價,但是對于家暴這個話題,再度引起了關注。不好網友紛紛好奇被男朋友打算不算家暴。那被男朋友打算不算家暴呢?家暴行為是如何定義的呢?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被男朋友打算不算家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附則的第三十七條規定來看,只要是在戀愛中處于同居關系的暴力行為都屬于家庭暴力的范疇。因為在該項規定中明確提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執行。這也就是說,只要你和男朋友存在同居關系的事實,即使沒有結婚,被男朋友打也算作是一種家庭暴力!
從蔣勁夫和其女友中浦悠花的情況來看,蔣勁夫屬于家庭暴力。不過由于被家庭暴力者身份特殊且發生地在日本,所以將會以日本當地法院進行判決。至于日本法律是否認定為家庭暴力,這就不得而知了。
如何定義家暴行為
根據2016年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來看,在我國的法律意義上,家暴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以及限制人生自由、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也就是說,對家庭成員中人造成了身體上或者精神上的傷害,損害了受害人的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這一系列行為都屬于家暴。
家暴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包括肉體損傷、性攻擊、精神折磨(恐嚇、威脅、孤立、隔離等),其中肉體損傷占21%左右,性攻擊占45%左右,精神折磨達到34%。
家庭暴力使影響家庭和諧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如果面對家庭暴力,要即使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避免再次受到傷害,也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